-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23722
- 诉求时间: 2020-03-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申请早日实现医保报销双通道(医院+定点药店)的模式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3-28 16:2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3-28 20:5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系统提示: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应答,系统自动认定为不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 |
回复详情 | 已联系王先生,向其解释说明相关政策及现状: 一、药品注射用英夫利西单抗,在湖北省药品目录中为新增的谈判药品,限以下情况方可支付:1.诊断明确的类风湿关节炎经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诊断明确的强直性脊柱炎(不含放射学前期中轴性脊柱关节炎)NSAIDs充分治疗3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并需风湿病专科医师处方。2.对系统性治疗无效、禁忌或不耐受的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需按说明书用药。3.克罗恩病患者的二线治疗。4.中重度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的二线治疗。按照荆医保2020【2】号文规定:国家谈判药品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先行自付制度,属新增谈判药品的,先行自付比例统一确定为15%。二、我市早已完成新的药品目录的数据对应工作,现与荆州市中心医院医管科工作人员联系,得知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对于新增谈判药品的管理办法医院内部已在制定之中,直接结算近期可以实现。 三、由于“克罗恩病”暂不属于我市慢性病门诊统筹支付病种,门诊费用不予报销;对于诊断“克罗恩病”住院期间需使用该药且为二线治疗的,医院无药在药店购买的情况,患者可保留原始票据及药品清单等资料,可按住院待遇给予报销。 四、患者在购药结算报销时,若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8561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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