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23468
- 诉求时间: 2020-03-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留守儿童补助不公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3-26 15:25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3-26 16:3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民政局】
- 2020-03-26 21:13 【公安县 民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3-26 21:13 【公安县 民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3-26 23:23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 公安县 民政局 | |
回复详情 | 陈世论先生: 你好,你所反映的信访事项,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中明确农村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为农村留守儿童。根据我市相关政策规定,农村留守儿童是长期居住在农村且户籍为农业户口的留守儿童。疫情防控期间给予生活物资救助,是针对符合农村留守儿童条件的儿童。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本村儿童主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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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是农村户口,小孩也是居住在农村,由于我和妻子常年在广东务工,我父亲年事已高没有经历帮我完全照顾小孩,因此小孩寄读于公安县育苗小学,每11天回来三天是他爷爷在乡下照料,这不能享受留守儿童补助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