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马**
- 诉求编号: 115068
- 诉求时间: 2020-03-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疫情期间劳动纠纷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3-13 21:18 网友【马**】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3-13 21:2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3-15 18:37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3-15 18:37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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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我单位接到该信访件后,安排工作人员与信访人马冬梅女士取得了电话联系,经了解:该员反映北山超市(公安县润北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资,并强制要求我写离职申请书。后与公安县润北商贸有限公司服装经理田单(电话号码:15871546498)取得联系后,该公司经理田单回复:马冬梅该月只工作一天,工资已发放,不拖欠其劳动工资。该员在1月28日-1月31日按正常休息四天,休息后因疫情不能到岗且未向公司递交请假条。2月9日递交请假条,请假条已说明假期结束未到岗,也未到人事部办理续假手续则视为自动离职,人事部门直至2月24日方接到其本人离职书。事实上,按照公司员工请假规定和员工手册第六章第一条第1.3条之规定,2月14日马冬梅已经自动离职。因此诉求人反映的情况与公司说明的情况不符,双方存在争议。建议诉求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该员对上述答复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收到《信访事项办理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复查请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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