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童**
  • 诉求编号: 105758
  • 诉求时间: 2020-02-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单位接收证明已开,行证政村不同意放行

单位接收证明已开,行证政村不同意放行,该怎样处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2-20 18:24 网友【童**】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2-20 18:3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 2020-02-21 10:58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2-21 10:58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2-21 13:28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洪湖市 交通运输局
回复详情  

您好,依据洪湖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3号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员通行暂行办法的通告》,办理流程如下:一是接收单位出具接收证明并经接收地防控指挥部盖章同意接收;二是现居住地行政村或社区出具人员监测无异常情况证明;三是填写本人留观承诺书;四是凭接收证明、人员监测无异常情况证明和本人留观承诺书到通行证办理点-市信访局一楼进行审核同意后发放《通行单》;五是在出境通道交通检测点经核查情况后,按相关要求测量体温、登记,无异常后放行。

   请您配合村委会做好相关工作,在确保遵守以上办理流程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情况下,至于您反映行政村不同意放行,相关情况可以向市防疫指挥部反映,联系电话:0716—2210120;0716—2209120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