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殷**
  • 诉求编号: 105195
  • 诉求时间: 2020-02-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现在自己开车能回到沙市吗

腊月23开车到的海口过来和女儿过年,在社区登记隔离了,也给了证明,在这已经待了一个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2-19 11:15 网友【殷**】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2-19 11:5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交通运输局】
  • 2020-02-19 14:32 【沙市区 交通运输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2-19 14:32 【沙市区 交通运输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交通运输局
回复详情   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关于做好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鄂防指交发[2020]1号)精神,符合规定的从事医疗救援、应急抢险、水电油气等保障城市运行的部门职工需返程复工的,需由现居住地卫生防疫部门或社区(村)出具人员监测无异常情况证明,向现居住地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地址附后)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开具通行证明。 除以上3类人员外,其他人员暂不能通行。因公务需要等特殊情况需返汉的人员,须持所属单位或社区(村)要求返回的证明(注明出行人员身份、人数、车牌号、去向和事由等情况,盖公章),向所在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荆州中心城区滞留县市的人员,需返回的参照执行)。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