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袁**
  • 诉求编号: 105121
  • 诉求时间: 2020-02-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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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父母回老家春耕种居委会不开证明

市交通局回复了我材料,我给居委会看了说了,但是居委会就是不开证明,怎么说就是不,我又不是出省,在荆门老家,一个证明就那么难?中央到省文件都那么清晰好,为什么到下面就难?难得还要把所有材料发微博才能同意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2-19 09:38 网友【袁**】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2-19 13: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交通运输局】
  • 2020-02-19 14:27 【沙市区 交通运输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2-19 14:27 【沙市区 交通运输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交通运输局
回复详情   根据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关于做好应急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鄂防指交发[2020]1号)精神,符合规定的从事医疗救援、应急抢险、水电油气等保障城市运行的部门职工需返程复工的,需由现居住地卫生防疫部门或社区(村)出具人员监测无异常情况证明,向现居住地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地址附后)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开具通行证明。 除以上3类人员外,其他人员暂不能通行。因公务需要等特殊情况需返汉的人员,须持所属单位或社区(村)要求返回的证明(注明出行人员身份、人数、车牌号、去向和事由等情况,盖公章),向所在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荆州中心城区滞留县市的人员,需返回的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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