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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线民生”部门信息查看
市直部门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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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一)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落实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监管工作,承办全市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其年检工作;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三)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监督落实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优待抚恤标准;负责革命烈士、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等级审核、申报工作。(四)负责退役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五)掌握和报告灾情,组织紧急转移、抢救、安置灾民;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管理和使用监督。(六)负责在全市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检查、监督保障金使用、落实,指导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七)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动城乡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指导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八)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九)发布标准地名,监督检查地名使用情况,负责城乡地名标志的设置、更新和管理;负责乡以上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政府驻地迁移及行政区域界线变更的报批工作。(十)监督落实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十一)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加强对城乡社会福利企业的宏现管理。负责城市社会福利院的建设和管理。(十二)负责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的发展和建设。(十三)主管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工作。(十四)负责贯彻落实老龄工作法规和政策,开展老龄工作调研、规划及督促检查工作。(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服务电话:8130376
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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