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沙市区国家税务局有机关科室11个,中心1个;下辖征收分局3个。 荆州市沙市区国家税务局是主管沙市区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 根据荆州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局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 负责本局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四) 负责监督检查本局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五) 负责本局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六) 负责本局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七) 负责本局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八) 负责本局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九)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十) 负责本局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一) 负责本局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 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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