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属松滋市财政局二级机构,在职人员18名,内设办公室、企业改革和发展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管办公室。
局长:刘清艾
地址:松滋市财政局四楼
电话:07166218634 07166217663 07166217271
主要工作职能:
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本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规范的国有资产监管运营机制;负责办理全市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产权登记和年检事项;负责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单位发生资产处置行为进行审批;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和统计报告等基础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负责全市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并组织实施,审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年度经营决算报告;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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