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部门 荆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荆州市水利局是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与荆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对全市水利、防汛工作履行规划、管理、监督、服务职能。归口业务管理和直属管理单位30个,在职人员9900人。其中市直水利单位21(正县级单位8个,副县级单位5个,科级单位8),在职职工3927人。水利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水政水资源科、河道堤防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库水保科、建设管理与科学教育科、水情科、通讯科、人事劳动科、老干部工作科及监察室等12个科室。根据《中共荆州市委、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市级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荆发〔200122号)精神,荆州市水利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市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有关水利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二)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三)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四)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五)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六)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七)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八)指导、组织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九)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十)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十一)负责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十二)负责市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十三)开展全市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电话:8132890 813289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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