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区 财政局


 

一、拟订和执行全区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区级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区级与各镇(街道办事处)之间、财政与企业之间的分配政策。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健全工作机制,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健全税政管理决策、执行、监督既互相制约又互相协调的运行机制。

二、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执行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三、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调整预算和区级决算。组织制定全区统一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以及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审核批复区直部门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区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拟定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指标,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会同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区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国有资本经营制度和办法,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政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农业支出、工商贸易支出、公共支出和其他支出。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参与全区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区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

十、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务风险。

十一、负责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

十二、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的财政监督,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十三、负责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农民负担、村账镇管的监管工作。负责各项惠民资金的发放、监管等工作。

十四、负责区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十五、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十六、强化财政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完善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制度体系。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缩小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十七、改革完善镇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镇财区管的要求加强对乡镇财政的指导、支持和监督。

十八、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考核和跟踪问效制度。

十九、负责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及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辖区贷款贴息工作;负责政策性“三农”保险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审核、申报、拨付及监督管理工作。

部门电话:845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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