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 应急管理局

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区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区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和协调一般事故、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组织全区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承担全区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的查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职责。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电话:881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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