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 信访局

洪湖市信访局是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来信来访和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工作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信访条例》,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推动全市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 承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对重大的信访事项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报告;

(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审理,对市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六)指导、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

(七)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八)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制定有关信访政策和建议;

(九)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

(十)负责信访宣传工作和信息发布工作,代市委、市政府征集、整理、筛选人民群众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电话:0716242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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