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 民政局

建国后,民政职能属国家内务部。随着地方政府民政职能逐渐从政府事务中析出,1954年,洪湖县人民政府设立民卫科;1958年9月,变更为洪湖县民政局;1987年7月洪湖撤县建市后,更名为洪湖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作为市政府重要职能部门,业务上受荆州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厅的指导。民政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94人,其中领导6人,在岗人员42人,离岗退养人员24人,离退休人员28人。在岗工作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36人,中共党员37人。民政局内设办公室、救灾救济科、低保科、社福科、优抚科、退伍军人安置办、婚姻登记科、基层政权建设科、老干科、老龄科、福利生产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室共14个科室,下辖市农保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募办、市殡葬管理所、市社会福利院、湘鄂西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市军休所、市社区服务中心、市扶贫基地、市婚姻服务中心、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市复退军人培训中心、市流浪乞讨救助站、市光荣院、市新亚汽车修理厂共15个单位。

部门电话:220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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