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 残联

洪湖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主要职责是:

1、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反映残疾人的需求,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监督本市各部门及公民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挥乐观进取的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扶贫、用品用具供应、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依法行政,广泛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对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兴办、扶持社会福利企业等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6、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筹措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基金;做好综合、协调、督办和服务;征收、使用和管理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发放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和审批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的设立和经营,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合作与交流。

8、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群团组织。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电话:220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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