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 城管局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工作的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全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组织、检查、监督、协调和宣传工作。负责城区道路临时占用、挖掘、排水的审批和许可证发放工作,依法组织征收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

3、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的环境卫生和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查社区、机关单位搞好“门前四包”等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设施的监督和维护管理;依法组织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

4、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户外广告、景观灯饰、门面招牌、横幅布标设置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督察乱搭乱盖、乱贴乱画、建筑立面、出店经营、乱摆卖、洗车、露天夜市等整治工作。

5、负责石砂渣土管理以及运输车辆准运证的发放。负责实施对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城建监察工作。

6、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城区居民素质教育和文明卫生县城的创建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电话:4738376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