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 财政局

1、履行县级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审核批复县直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上级财政拨款和县级财政收入,管理县级基本建设支出、农业支出、科技创新支出、工商贸易支出和公共支出。

2、履行非税收入管理职责: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负责承办有关政府性基金审批事项,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负责县级非税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住房公积金、彩票公益金管理;负责国有土地收支管理。

3、履行政府采购管理职责:负责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审核、发布;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处理政府采购中的违规行为。

4、履行社会保障财务管理职责: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制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编制县级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县级社会保障资金财政专户。

5、履行地方金融机构财务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项目的确认、项目谈判、签订贷款协定、转贷和资金管理等工作。

6、履行财务会计管理职责: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的会计规章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7、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和企业单位的财政财务及专项资金的监督;监督检查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税部门预算收入征收情况,检查财政支出管理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对策建议。

8、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履行贯彻落实农村政策职责:负责农民负担、农村集体资产和农村财务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指导和督促各项综改政策落实;负责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


 

部门电话:0716473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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