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 经信局

(一) 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负责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 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综合管理全县工业经济,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三)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制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

品结构的地方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和规划全县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协调产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四) 参与研究拟定全县电力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全县电力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新建、扩建项目用电扩容的审查。负责全县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工作。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编制电力运行供应调控方案,协调解决电力生产、运行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参与价格调整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域划分工作。 

 (五) 负责对相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六) 组织拟订全县工业企业技术进步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能源、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技术改造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 产学研结合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七) 推进工业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八) 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节能行动方案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承担工业企业的节能考核和监察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参与编制全县生态建设规划,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 

 (九) 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生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的宣传、培训等。负责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加快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保护土地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节约能源。 

 (十) 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有关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一) 组织拟订信息化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全县信息化建设。 

 (十二) 制订全县信息安全发展规划,指导、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三) 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协调全县公用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其他专用网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享,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四) 负责推动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组织制订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技术开发和相关产业发展。 

 (十五) 指导全县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工作;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十六)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电话:4728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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