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部门 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荆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荆州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与运作。中心在8个县(市)区设立办事处,作为分支机构,办事处在中心领导下对住房公积金接受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中心本级内设八科室:资金归集科、贷款管理科、财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综合科、审计稽核科、信息科、营业科。中心编制核定数106人,其中,中心本级人员编制数30人,8个县(市)区办事处人员编制数共76人。   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是荆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1994年经市政府批准设立。1999—2002年间,中心机构经历了三次重大调整:1999年9月,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从原市房改机构中独立,归口市建委;2001年10月,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告别归口管理,成为直属市政府的独立事业单位;2002年10月,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文件精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调整更名为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进入区域化管理时期。  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中心管理运作,银行专户储存,财政监督的原则,中心在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不断探索,形成了一套以我为主自主归集管理的模式。住房公积金政策也扩展到全社会,所有城镇居民,不论单位职工、个体工商户乃至城镇社会居民均可参加公积金缴存并获得基本的住房保障权益。十五年来,中心以服务于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为已任,认真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坚持规范管理,实行阳光操作,开展优质服务,确保资金安全,赢得了政府和广大职工的称赞,也得到上级公积金监管部门的肯定。住房公积金的有效管理与营运,对于建立我市住房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住有所居,发挥了突出作用。

部门电话:825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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