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主要职能:
(一)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及广播电影电视文艺作品的创作与生产,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三)拟订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四)负责全市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许可;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负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进口、销售、安装、使用许可;负责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负责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负责设立、终止广播电台、电视台(含分台、教育电视台)及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和跨地区经营审核;负责引进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境外广播影视节目的审核。
(五)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六)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七)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
(八)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电话:8527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