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和措施,组织实施公安县行政区域内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依法组织管理全市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核准注册单位名称,定审、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授权,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依法组织监管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 (九)依法对商标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十)依法组织监督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一)领导全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电话:515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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