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 发改局

1956年11月,县政府设立物价科。1957年4月,并入财经工作办公室。1960年3月恢复物价科。同年9月,再次撤销物价科,工作并入财粮贸办公室。1963年,恢复物价科,7月,改为物价委员会。物价委员会虚设,下设办公室。1967年2月,机构“瘫痪”。1970年1月,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下设市场物价小组,代行其职能。1972年,计委内设物价组。1979年3月,成立物价局,归口计委领导。1984年机构改革,内设工业股、农财股和综合股。9月,设立松滋县物价检查所,与产品成本调查队合署办公。1986年,内部机构调整为人秘股、工业品价格管理股和农产品价格管理股。1989年,人秘股改为办公室。1991年设收费管理股、价格事务所,工业品价格管理股、农产品价格管理股合并为价格管理科。1993年成立工会委员会。1994年,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价格管理股、收费管理股、设经营及服务性收费管理股、房地产价格管理股、财务股;下设价格事务所、物价检查所,市场物价检查所、行政事业性收费稽查队。1996年5月18日,松滋撤县建市。1997年,物价检查所更名为松滋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市场物价检查所更名为松滋市物价局市场检查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稽查队更名为松滋市物价局收费稽查分局。2002年机构改革,归口市政府办公室。2003年价格事务所更名为价格认证中心,经营及服务性收费管理科、房地产价格管理科合并为房地产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科,成立综合法规科。2008年成立成本调查队(价格监测中心)。2009年6月,成本调查队(市价格监测中心)整体并入市场检查分局更名为松滋市成本调查监审分局。现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综合法规科、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收费管理科、价格管理科、房地产及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科;下设价格检查分局、收费稽查分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中心。

组织机构

1997年3月至1988年10月吏属中共松滋县计委战线党委。1988年10月吏属中共松滋县计委战线党委。1988年10月成立中共松滋县物价局党支部。1992年8月至1999年12月成立中共松滋市物价局党总支,下设机关党支部、收费稽查分局党支部、价格检查分局党支部、市场检查分局党支部。1999年12月,成立中共松滋市物价局党组,下设机关党总支一个,机关、稽查分局、检查分局、市场分局4个党支部。2009年7月,中共松滋市物价局机关党总支升格为机关党委,增设成本监审分局党支部和老干部党支部,撤消市场检查分局党支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价格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本市价格、收费以及规范政府价格行为和反价格垄断等市场价格行为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上级授权和本级定价权限范围内的价格听证工作。

二、提出综合运用价格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以及法律、行政等手段调控市场,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建议;制定全市价格工作规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价格走势,监测预测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价格总水平变动,发布市场价格信息;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建议。

三、负责全市价格工作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的价格(收费)工作;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荼。

四、研究提出管理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的原则及作价办法;对上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干部收费标准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提出本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受理价格(收费)备案登记;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拟订反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办法,研究提出价格调控和监管的意见;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价格(收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组织开展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各种价格违法和乱收费行为;受理价格举报,推行明码标价,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承担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的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

七、负责全市涉案财物的价格鉴证工作,承担全市价格评估及人员的双认定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工作。

八、负责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电话:0716622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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