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 司法局
松滋市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全市各地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管理全市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及其它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四)指导和管理人员调解工作、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
(六)指导、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七)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地方司法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工作。
(八)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财务计划及服装、车辆等等物质设备。
(九)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管理全系统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按照市委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考核任免干部。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电话:622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