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 农业农村局

松滋市农业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贯彻执行国家、省、荆州市制定的农业产业产品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组织起草农业产业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有农业法规的贯彻执行。3、研究提出加快全市农业发展意见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4、加强对农业企业的服务,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搞好农业信息体系和网络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5、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农业生态环境。6、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农民培训工程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7、监督实施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负责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产品质量的检测、鉴定、登记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内生产、外地引进种子、种苗、农药等产品的登记。8、负责组织协调植物防疫和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农药的药政药检工作。9、管理全市农业涉外事务,引导农业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10、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和全市农业小三场的工作。

部门电话:0716624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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